如果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了,很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导致的:
一、不符合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以及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等均可用住房公积金购买。
2、无房户租房
支出的房租费用已经超出了家庭收入规定比例(各地区规定的比例可能不一样,具体可以拨打电话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进行咨询)。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可以在申请房贷的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申请,也可以等房贷批下来后再办理。注意公积金一般是从还款次月才开始进行对此,首月月供一般规定必须用借款人自有资金进行偿还。
4、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提取(注意离职后一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会被封存)。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可以申请提取。
6、家庭生活困难
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3)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7、因婚姻关系提取
1)共享配偶提取;
2)离婚分割提取。
8、户口迁出
一般指迁出本省行政区域。
9、出境定居
包括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
10、离休、退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11、在职期间被判刑
判处死刑或者判处无期徒刑,亦或者判处有期徒刑、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由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
二、提取金额或次数超出限制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同,相关次数和金额限制也会不一样,比如:
1、购房
1)使用房贷的情况: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支出总费用。
2)一次性付款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2、建房、翻建、大修
支持一次性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租房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年房租总额。
4、还房贷
有月冲和年冲两种方式:
1)月冲
每月可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提取当月应还款额对应的金额来抵偿应还本息。
2)年冲
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冲抵应还本金。
5、家庭经济困难
支持全额提取补贴家用。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情形均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误
一般需要准备身份证、公积金卡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同,相关证明文件也不同:
1、购房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2、建房/翻建/大修
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自建、翻建、大修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3、租房
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记录、家庭收入证明。
4、还房贷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若是外籍、港澳台同胞需提供护照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6、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失业证明。
7、家庭享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8、治疗重大疾病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清单。
9、遇不可预见的事故或灾难
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书、财产损失认定报告。
10、因婚姻关系提取
共享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分割提取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11、户口迁出本市
户籍迁移证明。
12、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13、离休、退休
本人离、退休证明。
14、在职期间被判刑
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
1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