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医疗险不可以重复理赔。
意外医疗险属于报销型的医疗保险,若已经用一份意外险报销过意外医疗费用,那么再使用另外一份意外险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的话,是无法再次对已经报销过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但除此之外的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是可以进行重复理赔的。
哪些保险可以重复理赔
1、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只要是符合了保险合同内的要求的,都可以进行理赔,也可以多付多赔。
2、意外伤残险:也是可以重复进行报销,只要报销金额加起来不超过合同内的理赔金额。
3、意外身故:不同意外险身故责任可以累计,还需要注意的是累计赔付额度十岁以下不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超过五十万;
4、寿险:属于给付型的保险,只要是在保险期限内身故,不论是疾病,还是意外导致的(免责条款除外),都可以获得合同约定的保险金,因为保险责任中的身故和全残是可以多份多赔。
意外险报销所需资料:
1、意外导致的住院理赔所需资料:门诊病历本、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可以报门诊的提供门诊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的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意外事故证明。
2、意外单独门诊:门诊意外事故一般还需要出具意外事故证明,有的需要派出所出具、有的需要单位出具等。具体所需资料保险公司一般会详细说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即可。病历本和门诊发票、意外事故证明,如果门诊金额高,保险公司还要去提供门诊费用清单。
3、意外伤残理赔,建议先和保险公司沟通,然后领取伤残鉴定表格前往指定的机构做伤残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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