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条款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一般条款之一,它是规定保险合同在订立后的一定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是故意自杀的,保险人将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一个合同条款。简单来说,就是规定自杀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
自杀条款一般是出现在人寿保险合同当中,尤其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中。之所以要订立自杀条款,也是为了避免出现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来谋取保险金的情况。
有的国家会规定,无论任何时候的自杀,保险人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只会返还责任准备金。但也有的国家对于自杀条款会有时间限定,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如果在免责期自杀,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只退回已缴纳的保费,也就是责任准备金。而被保险人在免责期之后自杀的话,就不会再把故意自杀列为除外责任,保险人仍然需要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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