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具体的保障内容是: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含)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确定: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以下二者之较大者:①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②现金价值。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以下三者之最大者:①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②现金价值;③基本保险金额×(1+3.5%)(n-1),其中 n 为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
上述给付系数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确定: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4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给付系数的数值为 1.6;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4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6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给付系数的数值为 1.4;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61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则给付系数的数值为 1.2。
新华荣耀终身是当前市场上的火热产品之一,具体表现如何?看这里:
《分析:新华荣耀终身寿险优缺点详解》
《对比:新华荣耀终身和太平岁悦添富终身寿险》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新华人寿、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