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票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上市公司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原股票股东就可以参与配股。但是,如果配股时间过期不操作,就视为原股票股东放弃配股权利,不能参与配股。如果,投资者不是配股公司的原股票股东就不能参与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票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通常情况下,配股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有着较大风险的。毕竟这样的融资手段往往出现于上市公司资金短缺、上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处于即将倒闭等情况。
上市公司在确定配股之后,如果上市公司的配股权证不能流通,那么配股就会带有变相的强制性,因为配股实施后股票就需要除权,股票价格就需要下跌。如果老股东不参加配股,就要遭受股票资金的市值下降的损失。投资者如果为了防止这种问题就需要在配股前将股票抛售出去。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