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股权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的,需要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并且进行信息披露。所以,上市公司收购会导致该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研究、筹划、决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则上应当在相关股票停牌后或者非交易时间进行,并应当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如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应当在相关股票停牌后进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应当及时主动向上市公司通报有关信息,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股票停牌和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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