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为了失信人,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如此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等义务履行完毕或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应当就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也可主动申请纠正,执行法院会进行审查,只要理由成立,同样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大家也需要注意,若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还有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一般会有纳入期限,通常为两年。
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也会删除失信信息。注意若失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可能会延长一至三年。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