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亏损可以增发,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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