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想要从失信人名单里解除的话,像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况,当事人只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待履行完毕,人民法院自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而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情况,当事人只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也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而因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成为失信人的情况,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就会删除失信信息。
当然,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有多项失信行为,期限会延长一至三年。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