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深市主板(中小板)来说,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因此,深市主板(中小板)预增50%需要预告,而沪市主板、科创版、创业板都没有强制要求。
同时,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上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业 绩快报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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