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不是必须公告业绩预告,只有年报重大变化才需要强制公告业绩预告,其中当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投资者可以根据业绩预告来分析个股,寻找买卖机会。当业绩预告显示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得到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得到加强,可能会加大该股的买入量,从而导致股价上涨;当业绩预告显示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有所下降,投资者信心受打击较严重,则投资者可能会减少买入,加大卖出,导致股价下跌。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