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8月8日开始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基金是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交易原则,所以投资者在卖出基金的时候,要进行份额确认。卖出基金时,根据卖出时间不同,所以参考的基金净值不同。
如:交易日当日15:00之前卖出,则按照当日盘后公布的净值确认份额。如果15:00之后卖出则按照下一交易日净值确认份额。
如果在周五下午15点之后卖出,则按照下周一的净值确认份额;如果是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5点之后卖出,则按照节假日之后的一个交易日净值确认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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