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申报原则撮合成交。未能成交可能是因为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的原因。
买入股票要想在集合竞价成交,要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才能成交。
卖单要在集合竞价成交,要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才能成交。
当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申报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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