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出了公告,称金融机构从2020年3月1日起,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将原先合同约定好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但客户选择不转换也是可以的,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要转,客户不转也不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如果不转换成LPR的话,多半还是按照原来的利率定价方式执行。像工商银行就规定了,房贷客户若不办理LPR转换,本行也将充分尊重其意愿,保持原有利率定价方式不变。(各个银行规定不同,具体以经办银行规定为准)
当然,像那些房贷利率规定的是固定利率的客户,本身也不用将利率定价基准转换成LPR;还有浮动利率位于最后一个定价周期的客户,也可以不转换。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身利率定价方式就不与LPR挂钩,自然也就没有LPR转换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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