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互宝的官方解释,相互宝放弃保障以后之所以还会继续分摊金额,是因为成员在退出的时候处在公示期,而此阶段该成员也已享受互助保障,所以即使相互宝放弃保障了,这一期已经公示的金额还是需要分摊的。
简单一点来说,相互宝的公示日是每月的7号、21号,在7号、21号之后,分摊日14号、28号之前放弃保障的,仍然需要在当月的14号或28号分摊相应的费用。
举个例子,某成员是在2月8号放弃的相互宝保障,这时因为2月7号已经公示了当期需要分摊的金额了,所以放弃保障以后,该成员仍然需要在2月14号的时候支付相应的分摊费用,而成功支付以后,后续就不需要再支付分摊费用了。
其实,从上述可以看出,只要成员在公示日之前放弃相互宝的保障,那么当期退出以后是不需要分摊费用的,例如2月6号退出就不需要在2月14号支付分摊费用。
因此,建议大家如果要放弃相互宝的保障的话,尽量在公示日前几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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