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工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向个人客户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服务业务。借款的金额、期限均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商定。
这个贷款是指工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向个人客户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服务业务。
为发生直接融资往来的借贷双方创造价值,通过银行“第三方”独立见证、规范借贷合同文件、妥善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及代为催收等服务,可降低借贷风险,为委托人债权提供更好的保护。同时,借款人可获得规范的贷款计息及清晰的还款记录,增进自己的信用财富。
1、申请条件
个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可以是拥有合法资金来源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贷款币种仅可为人民币。
2、申请资料
委托人须准备以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
(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三)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证明或声明材料
(四)结算账户;
(五)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须准备一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
(二)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材料
(三)结算账户
(四)经办行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委托人提交申请。委托人向银行提出书面委托贷款申请,提交《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二)银行受理审核。银行受理申请材料,对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等必要的内部审核。
(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申请通过银行内部审核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与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四)贷款受理。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银行完成必要调查后,将完整贷款申请资料提交委托人审批。如贷款笔数较少,可与委托贷款申请一并提交。
(五)委托人审批贷款。委托人对银行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六)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通过委托人审批后,银行将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借款人落实担保、抵押等手续。
(七)通知放款。委托人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八)贷款发放。银行接到委托人放款通知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九) 委托人支付手续费用。
(十)贷款收回。银行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对违约贷款进行催收清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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