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有什么特点?
保险兼业代理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从其业务种类看,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分别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保险兼业代理
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汽车保险为主,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机构则以车商为主。
(2)人身保险兼业代理
人身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机构,其业务以专门针对这些机构的特点所设计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为主。
银行、邮政代理业务已成为当前寿险公司保费的重要来源。由于各保险公司和银行、邮政部门对代理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寿险公司之间对该渠道的竞争以及各兼业代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渐加剧。
保险公司只能与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关系,委托其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还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展业禁止行为、兼业代理合同、代收保费的专户管理、手续费结算、业务台账和业务档案、定期接受培训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