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船舶保险合同(上)

佚名     我要入驻

  一、船舶保险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船舶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 以船舶作为保险标的, 由保险人对于保险船舶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

  船舶保险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船舶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范围

  船舶保险合同是以船舶作为保险标的。在此, 船舶是指由船壳、船舶属具所构成的整体。根据现代船舶保险的实践来看, 保险的船舶涉及到各种类型的船舶和其他种种水上浮动物体( 诸如海上钻井平台、水上仓库等)。投保船舶保险的船舶应当具备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配备持有相应职务证书的船员。

  同时, 要注意各类船舶保险合同规定的承保船舶和不保船舶的范围。例如, 我国现行的国内船舶保险合同承保在我国进行内水和沿海运输的船舶, 包括用于载运客货的普通船舶( 机动船舶或非机动船舶) 和各种专用船舶( 如渔船保险承保的渔船、油轮保险承保的油轮)。但是, 其保险标的不包括远洋运输船舶、建造中的船舶、试航的船舶、修理中的船舶、石油钻探船、失去航行能力的船舶等。

  2. 船舶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范围

  船舶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当是与投保船舶具有保险利益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 如经营人、租用人、代管人) , 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公民以及外国船运企业和个人均可向我国的保险公司投保相应的船舶保险。例如, 我国的农民可以个人或联户名义投保农民个人、联户船舶保险。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一) 保险金额

  1. 国内船舶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保险船舶的类型、用途、使用年限、新旧程度及承保责任范围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而计算出相应的保险金额。我国国有、集体单位所有的新船按照出厂造价确定保险金额(钢质船5 年内、木质船3 年内、水泥船2 年内可视同新船) , 旧船则按照其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个体船舶的保险金额是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价值的七成来确定的。

  2. 海上船舶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在国际保险市场上, 海上船舶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船舶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而船舶的保险价值, 则可以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保险价值的, 则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保险价值。例如, 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的价值, 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二) 保险费

  船舶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是根据保险费率计算的。而该保险费率的厘定则要考虑船舶的类型、结构、总吨位、新旧程度、船龄长短、航行区域、用途以及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等诸多因素。

广告
? x
广告
?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

安全联盟认证

复制成功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