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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可以同时买多份吗 重疾险可以双重赔付吗

佚名     我要入驻

  随着重疾险的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重大疾病以及轻症疾病,而作为理赔重点的疾病保障种类和疾病赔付比例、疾病赔付次数也成为大众购买重疾险的选择重点之一。那么,重疾险可以同时买多份吗?重疾险可以双重赔付吗?

  一、重疾险可以同时买多份吗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在投保时,保险营销员并不一定会告诉你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多余的,说不定你的保险单存在重复投保的现象。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事实上,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一些财险(如车险)以及费用补偿型的医疗险而言,就不一定有这样的“好事”了。

  二、重疾险可以双重赔付吗

  保险是以疾病住院、约定的医疗费用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其中的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了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以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险”为例,这种健康险的最大区别在于投保人因病住院之后,保险公司不需要投保人出具医疗发票,而是按照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给付,假如一个人投保了1万元的康宁终身险,那么在出险后保险公司将不会要求投保人出具医院发票而给予保险赔付。余小姐认为“康宁终身险”与其他寿险的区别在于,是一种与社会医疗保险不发生任何冲突的商业保险,按照余小姐的说法是投保人中要投保了康宁终身险,不但能得到商业保险赔付,而且还能够得到社会医疗“买单”。

  保险责任有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确诊患有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免交保费保障: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但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康宁终身险”的最大“卖点”就是身故保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还有高残保障: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商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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