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条款介绍
人保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条款内容是什么?很多人经常把全车盗抢险和车损险的概念混淆,全车盗抢险保障的对象是全车,主要是车被盗被抢或者被盗抢后,受到损坏或者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提供保障。以下是人保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的具体内容: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二)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期间;
(四)被保险机动车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被运输期间。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三)因诈骗引起的任何损失;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失和费用;
(五)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六)新增设备的损失;
(七)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八)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九)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十)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五十八条约定(即: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对未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重新核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