粳稻期货交割标准
交割单位:1000吨。
粳稻交割适用国家标准、国家相关规定及本细则规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稻谷》(GB1350-2009, 以下简称《稻谷国标》)的二等粳稻谷,且垩白粒率≤30%。
替代品及升贴水:粳稻各质量指标与基准交割品差异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通过升贴水替代交割。
(一)出糙率和整精米率指标符合《稻谷国标》一等和三等质量指标要求的,一等升水60元/吨,三等贴水80元/吨。
(二)14.5%<水分≤15.0%的,升贴水为零。
(三)1.0%<杂质≤1.5%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0.5%;1.5%<杂质≤2.0%的,入库扣量(出库补量)1.0%。
(四)30%<垩白粒率≤40%的,贴水50元/吨;垩白粒率>40%的,贴水100元/吨。
(五)2.0%<谷外糙米≤4.0%的,升贴水为零(仅适用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粳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4%;出库时,黄粒米不得高于0.6%。
每年10月1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19mg/100g(干基);次年 4 月 1 日起入库的粳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 21mg/100g(干基)。出库时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4mg/100g(干基)。
厂库仓单出库时,黄粒米和脂肪酸值指标按对应期间的入库标准执行。
垩白粒率的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优质稻谷》(GB/T17891-1999)中的规定执行。脂肪酸值的检验按照《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