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向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拥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2、年龄在18-65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经营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还款有保障。
二、贷款用途
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三、贷款期限
签订最长不超过三年的合同,在规定的期限、规定的用途以内,贷款可以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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