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商银行向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发放的用于购买项目开发单位建设住房的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5岁;
2、借款人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搬迁范围内的原住户,且在新型农村社区内购置住房;
3、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还款意愿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5、青岛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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