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大连银行未到期的本外币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等作为质押,从大连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业务。
一、贷款特点
1、贷款期限: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外币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若为多张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最早到期的存单的到期日;
2、贷款利率: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
3、贷款限额:个人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质押物的95%。外币储蓄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根据币种不同,分别实行不同的额度,最低贷款额度不低于等值2000美元(含)。
二、适用客户
18-70周岁的、具有有效居留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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