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成都农商银行及分支机构(以下统称“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及家庭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临时生活资金周转等一般性消费和购买车位等大宗消费。
一、产品特点
1、一般性消费贷款适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临时生活资金周转等日常合理消费;
2、大宗消费贷款适用于购买车位等非日常大宗消费;
3、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按照支用方式分为可循环支用消费贷款和不可循环支用消费贷款。其中,循环支用按照天府随心贷操作规程执行。大宗消费贷款应采用不可循环的支用方式;
4、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贷款额度应根据个人的消费用途、资金需求情况、担保情况、还款能力和监管部门及成都农商银行的相关规定综合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5、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应根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五年(含)。
二、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贷款用途明确,且合法合规;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成都农商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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