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以内河运输船舶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用于内河航运合法经营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特定小微客户:从事内河运输行业的小微客户。
二、贷款政策
1、授信额度:单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授信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授信金额上限合计超过500万元的,须总行授权或批复后方可受理;
2、授信期限:额度支用期。额度商务贷款额度支用期最长为24个月。额度内贷款最长期限。额度内贷款期限最长为24个月。额度存续期。额度存续期(额度支用期与额度内贷款最长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6个月;
3、担保方式:内河运输船舶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名下所有或共有的内河运输船舶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酌情考虑追加保证担保或者房地产抵押担保等符合我行要求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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