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和兴贷”供应链个人助业贷款是指面向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集团上游供应商、下游经销商或代理商个私业主群体,定向满足其在与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经营中资金周转融资需求的个人贷款业务。
一、贷款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和兴贷”以特定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代理商个私业主为目标客户;
2、贷款用途:用于满足贷款客户与核心企业的业务往来经营中资金周转融资需求;
3、担保方式: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方式;
4、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采取由核心企业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贷款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6、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7、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和按月付息分期还本还款法等。
二、贷款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3)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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