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盛京银行发放的,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财政提供贴息资金,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或再就业项目的贷款。
一、贷款条件
1、有沈阳市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60 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
2、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3、拟申请项目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规定的微利项目(利润相对较低,达不到较大利润的项目。具体的项目可以咨询盛京银行工作人员);
4、拟申请贷款项目须有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实施计划和还款计划;
5、参加过再就业劳动技能培训,持有劳动技能培训证书;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能够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方个人信用担保、有价证券质押或不动产抵押等;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贷款额度
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2、对项目较好、资金额度不足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贷款规模最高可扩大到5万元;
3、对利用贷款创业,经济效益好,且已按期还款的自主创业人员,如继续申请贷款,且吸纳两名及其以上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规模最高扩大到10万元;
4、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项目,贷款规模最高为20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含),贷款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
四、贷款担保
由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为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