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青岛银行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岛辖属各市、区级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合作开展的。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青岛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青岛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驻青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在校生;
3、从事个体经营的,为营业执照注册人;
4、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5、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6、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8、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资产状况证明、营业执照、公司银行流水、购销合同、贷款用途等。
二、贷款额度
1、人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
2、个人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贷款额度最高45万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年。
四、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一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2、贷款期限两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第二年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3、贷款期限三年,采取第一年按月付息,自贷款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