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出质,由保定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一、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起点为5000元(含);
3、贷款期限:个人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权利的到期日。用多项权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的日期;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保定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
3、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保定银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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