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留学贷款是指兴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留学人员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读中学、大学及硕士以上学位(含预科学习)留学支出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正当、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兴业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保证担保,或客户资质满足兴业银行要求;
4、申请提款型留学贷款用于就读境外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留学人员(拟)就读的境外高等院校应为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境外院校;
5、在兴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通过理财卡办理贷款偿还等结算业务;
6、兴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利息
贷款执行利率以兴业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三、贷款额度、期限
1、非提款型留学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需求核定;
2、提款型留学贷款额最高不超过留学人员的留学费用支出;
3、非提款型留学贷款最短为3个月,根据借款人所需期限发放;
4、提款型留学贷款最短1年,最长10年。
四、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
2、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或按月付息分期还本的还款方式(还本周期可以为3个月、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偿还)。
免责声明及风险提示:希财网发布的内容及第三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文字、数据、图表、超链接等)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邀约或承诺。希财网对自有内容已尽合理审查,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内容由发布者自行负责,希财网不保证其真实性或可靠性。用户应自行核实信息并做出独立决策,风险自担。因依据本站内容进行的操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希财网不承担责任。本站不提供投资或交易担保,所提供资料不构成法律文件。请勿私下汇款,以免财产损失。
希财网客服热线:0731-85127885
湘ICP备10026015号 湘公网安备4301900200066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070093 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湘)字第003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731-85127885 举报邮箱:tousu@csai.cn
希财网 版权所有 © 201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