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一、网点申请
可选择工行个人贷款中心或当地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递交贷款申请。
二、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组合贷款的商业性贷款部分按照工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标准执行;
2、贷款利息计算参照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
三、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四、申请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办理组合贷款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办理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资料。
以上细则若有出入,请详细咨询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工作人员的实际回答为主,工商银行服务热点: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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