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汽车贷款,是指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
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
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车辆净车价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车辆净车价的60%(部分地区开办)。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四、贷款利率
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五、担保方式
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车辆抵押、车辆抵押+第三方保证等。
六、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七、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4)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5)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6)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7)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贷款条件
符合上述材料提供者的条件。(如有其它细节问题,可咨询建行工作人员,服务热线:95533。)
九、贷款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6、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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