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不算二套房,认定一套房 关于“认房不认贷”政策的解读
自2023年8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后,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引发了许多热议,很多人都在讨论到底怎样才算是首套房。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三种情况不算二套房,认定一套房,一起跟随小编来看看吧。
三种情况不算二套房,认定一套房:
1、购房者家庭在其他城市登记有住房
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并不会查询购房者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信息,而只会查询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有登记信息。若在当地未登记有住房,即使在其他城市登记有住房,也依然会按首套房认定。
2、购房者家庭在购房地只有商住公寓
“认房不认贷”政策中指的房产主要是商品住房,像单身公寓、LOFT等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房屋类型,是不会被计入购房者的住房套数的,这类房屋既不限购也不限贷。
3、购房者家庭在购房地只有小产权房
关于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一般只计入居民在城区购买的住房。购房者若在近郊区(市)县有小产权房,即农村自建房屋,自然也是不算在内的,此种情况去城区买房依然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目前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有:
广州、南宁、深圳、中山、东莞、江苏、武汉、惠州、江门、鄂州、佛山、北京、重庆、成都、长沙、安徽、厦门、宁德、上海、肇庆、清远、杭州、珠海、随州、荆州、南平、合肥、兰州、漳州、梅州、桂林、海口、湛江、河源、池州、周口、昆明、宜昌、天津、青岛、揭阳、宁乡。
“认房不认贷”的意思是:
不论购房者曾经是否有过买房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未登记有住房,均可以按照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三种情况不算二套房,认定一套房,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