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办理流程介绍!
很多人对于公积金的印象还是停留在贷款买房,其实现在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装修、还房贷等,能解决不少人的负担。每个地区的规定不同,我们今天就来介绍一下,济南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一、申请条件
1、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3)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本细则实施后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部分提前还贷部分)。
4)职工每提前还贷一次,可至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一次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该次提前还贷的金额。
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
二、办理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温馨提醒: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