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个人委托贷款办理流程
(一)委托人提交申请。委托人向银行提出书面委托贷款申请,提交《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二)银行受理审核。银行受理申请材料,对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等必要的内部审核。
(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申请通过银行内部审核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与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四)贷款受理。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银行完成必要调查后,将完整贷款申请资料提交委托人审批。如贷款笔数较少,可与委托贷款申请一并提交。
(五)委托人审批贷款。委托人对银行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六)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通过委托人审批后,银行将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借款人落实担保、抵押等手续。
(七)通知放款。委托人向银行出具《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八)贷款发放。银行接到委托人放款通知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九) 委托人支付手续费用。
(十)贷款收回。银行协助委托人收回贷款本息,对违约贷款进行催收清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