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可以全额提取吗?怎么提取?
员工离职后可以将公积金全额提取出来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下可全额提取公积金的12种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7、非大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大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正式退休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所需资料
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身份证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户口薄
公积金联名卡
去哪办理?
办理区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