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超级玛丽11号被保人健康告知

*如果您有以下被问及的情况,您将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服务(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来进一步反馈被保人的健康/身体情况,以获得更加精准的核保结果

| 健康告知全文

1、保险经历:

(1)目前及过去 2 年内投保或复效重大疾病保险(含防癌险)时,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除外承保?

(2)是否有过任何形式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含防癌险)索赔经历?

(3)是否其他保险公司正在投保及生效中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含防癌险)累计保额>150万?

2、被保险人目前或曾经是否患有下列疾病或存在下列情况:

(1)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癌前病变、白血病、类癌、交界性肿瘤、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肿块、肺结节或阴影或磨玻璃影;

(2)高血压(未服药状态下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心包疾病、心肌病、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二级及以上、心力衰竭、先天性心脏病、血管钙化/硬化/狭窄/斑块;

(3)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脑肿瘤、短暂性脑缺血、脊髓疾病、垂体疾病、脑萎缩、脑实质病变、脑膜炎后遗症、颅脑损伤后遗症;

(4)慢性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包含携带者和大小三阳)、丙肝病毒感染、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多囊肝、硬化性胆管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慢性胰腺炎、萎缩性胃炎、消化道溃疡或出血;

(5)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肺大泡、尘肺、矽肺、呼吸衰竭、肺动脉高压、肺心病、肺纤维化、慢性支气管炎;

(6)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痛风、强直性脊柱炎、淋巴瘤、骨髓增生性疾病、象皮病、系统性硬化病、脊髓疾病;

(7)慢性肾脏疾病、慢性肾炎、尿毒症、肾小球疾病、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多囊肾、单肾、肾萎缩;

(8)糖尿病或糖耐量受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炎、甲状旁腺功能异常、肾上腺皮质功能异常、皮质醇增多症、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

(9)癫痫、运动神经元病变、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焦虑症、自闭症、双向情感障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

(10)器官移植、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视神经或视网膜病变、视野缺损、白内障、失明、青光眼、高度近视(1000 度及以上)、听力下降、失聪、语言障碍、身体或智力残疾、瘫痪、发育迟缓、脑瘫、佝偻病、艾滋病或艾滋病毒感染、梅毒;

(11)近一年内,是否存在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咳血;不明原因的腹痛;胸闷、胸痛、

血尿、便血、消瘦(非健身原因所致的体重减轻超过 5 公斤);不明原因发热;肌肉萎缩;原因不明的皮肤或齿龈出血、黑痣破溃或明显增大、黑色素瘤;不明原因的淋巴结肿大;不典型增生;不明性质的肿瘤/肿块/结节/占位性病变/息肉/赘生物?

(12)是否有吸烟习惯,且吸烟≥400 支年(支年=每日吸烟支数×吸烟年数);是否有酒精依赖、酗酒、慢性酒精中毒、药物滥用、使用镇静剂、麻醉剂、迷幻剂、其他成瘾性药物、毒品或接受戒毒治疗?

(13)被保险人是否正在或试图参加如潜水、跳伞、滑翔、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私人性质飞行活动等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活动或有此类嗜好,或正计划前往战乱、政局动荡国家或地区?

3、就医行为:

(1)被保险人近 1 年内是否存在如下检查异常(已做检查但未出结论的情况需等结论出具后再如实告知),且被建议就诊、密切观察、进一步检查、专科检查、治疗或住院:血常规检查(特指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异常)、血糖(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糖耐量)、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肿瘤标记物、尿蛋白/尿潜血/隐血/管型、病理检查、影像学检查(X 光、B 超、彩超、CT、PET-CT、核磁共振、造影等)、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内窥镜(胃镜、肠镜、宫腔镜、喉镜、鼻咽镜等)、HPV、眼底检查、肺功能检查。

(2)被保险人过去(含目前)2 年内:是否住院≥7 天?或连续服药≥ 30 天?或被建议住院/手术治疗但实际未住院/手术治疗?

4、两周岁(含)以下儿童告知:

被保险人出生体重是否<2.5 公斤?出生时是否有早产、难产、窒息、缺氧?是否存在畸形、反复惊厥或抽搐、智力低下? 是否有过颅脑检查异常?

5、女性告知:

(1)16 周岁(含)以上女性适用:宫颈接触性出血、不规则阴道出血或阴道异常出血(不包括月经失调)、宫颈上皮内瘤变(CIN)或 TCT 检查异常(不包括轻中度炎症);子宫内膜增厚/增生;乳房肿块、乳头异常溢液、糜烂或回缩,乳房表面皮肤凹陷、皱褶或皮肤收缩症状、非哺乳期乳腺导管扩张、畸胎瘤、隆胸手术?

(2)孕产妇适用:您目前是否正处于怀孕 28 周及以上至产后 4 周?或年龄为 35 周岁及以上孕产妇?是否有妊娠期并发症?

如存在以上健康告知项中的异常情况,可进入智能核保交互问答问卷进一步告知。

6、被保险人曾有以下情况但已治愈或已手术且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作为例外事项,仍符合投保条件:

A.呼吸科:急性呼吸道感染、感冒、鼻炎、咽峡炎、咽炎、咽喉炎、鼻窦炎(无需住院治疗)、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或轻症肺炎(非重症)、手足口病(非重症);

B.消化科:急性肠胃炎、胃肠功能紊乱、阑尾炎、轻/中度脂肪肝(腹部 B 超仅提示为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正常)、痔疮、肛周脓肿、肛裂、肛瘘;

C.外科:轻微关节、肌肉、韧带外伤、皮肤擦伤、软组织挫伤;四肢骨折(无需内固定物且已康复)、疝气、包皮手术、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

D.皮肤科:痤疮、粉瘤(皮脂腺囊肿)、湿疹、皮炎/皮疹、荨麻疹、水痘;

E.其他:牙周炎/牙龈炎/龋齿/牙齿生长畸形、脐炎、包茎/包皮手术、先天性兔唇或多指/多趾/并指/并趾、结膜炎(不影响视力)、倒睫、麦粒肿、急性尿道感染、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已消除)、猫狗咬/抓伤仅需注射狂犬病疫苗;顺产、流产、先兆流产、剖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