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赛PLUS版被保人健康告知
*如果您有以下被问及的情况,您将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服务(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来进一步反馈被保人的健康/身体情况,以获得更加精准的核保结果
| 健康告知全文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 最近一年内,您是否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身故保险(不包括公共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保额累计超过200万元?或投保重疾保险保额累计超过100万元?
2. 您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投保、复效时被拒保、延期、附加条件承保或有过癌症或重大疾病的索赔申请?
3. 您是否曾参加或正打算参加有危险的体育爱好或运动(如赛车、赛马、潜水、划水、跳伞、滑翔、攀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私人飞行)?
4. 您在过去半年内是否曾出现原因不明的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
5. 您在过去两年内是否做过X光、B超、彩超、CT、核磁共振、内窥镜、病理活检、眼底检查、血液检查(血常规检查中除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以外的指标异常可不用告知)、宫颈涂片检查并且被建议专科检查、治疗或随诊?(仅体检检出,非因不适等疾病原因检查,且未被建议后续治疗,近半年复查结果正常,可不用告知)
6. 您最近两年内是否因健康异常发生过住院或手术,或由体检医师或医生给您提出住院或手术的建议?(以上情况不包括鼻炎、鼻窦炎、鼻中隔偏曲、龋齿、结膜炎、眼部异物已康复且视力无受损、咽喉炎、扁桃体炎、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阑尾炎、意外导致四肢骨折已康复、急性胃炎、急性肠炎、胆囊炎、胆囊结石、脂肪瘤、痔疮、肛瘘、无并发症的剖腹产、顺产已出院、生理性黄疸治愈后)
7. 您是否曾经患有、被告知患有或正在患有下列疾病或症状?
(1) 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胸膜粘连、哮喘、肺结核、肺栓塞、肺纤维化、慢性阻塞性肺病、终末期肺病、呼吸功能衰竭、咯血?
(2) 循环系统疾病:包括高血压(未在服降压药的情况下,血压的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心肌病、川崎病、心包炎、心内膜炎、心律失常、心瓣膜病、胸闷、胸痛?
(3) 消化系统疾病:包括肝炎、乙肝或丙肝病毒携带、肝硬化、胆道感染、胰腺疾病、消化道溃疡、萎缩性胃炎、反复呕吐、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呕血、浮肿、腹痛、肝区疼痛、黄疸、便血、排便习惯或大便性状改变?
(4) 泌尿系统疾病:肾炎、肾病综合症、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多囊肾、血尿、蛋白尿?
(5) 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旁腺疾病、肾上腺疾病、脑垂体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肌营养不良、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或类风湿?
(6) 血液系统疾病:包括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淋巴瘤、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骨髓瘤、白血病、血友病、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鼻衄、反复齿龈出血?
(7) 神经系统及精神疾病:癫痫、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脑炎、脑膜炎、脑血管瘤及畸形、蛛网膜下腔出血、良性脑肿瘤、脑外伤后综合症、脊髓病变、帕金森氏病、智力障碍、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
(8) 五官科疾病:白内障、青光眼、高度近视(800度以上)、视神经或视网膜病变、中耳炎?
(9) 其他:癌症、良性或恶性肿瘤、癌前病变、原位癌、黑痣增大、不明原因淋巴结肿大、任何不明性质的息肉、囊肿、赘生物、结节、包块或肿物(不包括意外撞击产生)?
(10) 残疾、言语、咀嚼、视力、听力等机能障碍,头颅、五官、四肢、胸廓、脊柱、手指或足趾畸形或缺损?
(11) 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酒精或药物滥用成瘾、毒品接触史、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
8. 被保险人为2周岁以下儿童适用:出生时体重是否低于2公斤?是否有早产(少于35周)、难产、呼吸窘迫、脑瘫、痉挛、抽搐、发育迟缓、唐氏综合症、先天性畸形?
9. 您是否涉及以上8条健康告知问询,且需补充资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