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众安重疾险多次赔付版被保人健康告知

*如果您有以下被问及的情况,您将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服务(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来进一步反馈被保人的健康/身体情况,以获得更加精准的核保结果

| 健康告知全文

健康告知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历史投保记录等以下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以下情况。
若被保险人实际情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
(1)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若在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需确认被保险人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职业】
被保险人是否从事属于《众安保险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
2.【就医行为】
被保险人是否过去1年内存在括号内医学检查结果异常被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复查,随诊,或诊疗(检查项目包括:实验室检查,物理检查*,心电图,超声检查,影像检查,内镜检查,病理检查);或过去2年内曾住院,或被医生建议手术或住院治疗?
3.【保险情况】
(1)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是否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相关条件承保?
(2)被保险人目前在其他保险公司和我司投保(包含正在申请或已经生效)的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及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单的累计保额是否达到70万?
4.【被保险人正在患有或曾经被诊断患下列疾病或罹患下列症状体征】
(1)被保险人是否存在下列任一项:
A.智力障碍,严重视力或听力障碍,脊柱或胸廓畸形,四肢,手足缺损,畸形或功能障碍,瘫痪或植物人状态,接受过组织或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B.成瘾性药物,毒品中毒史;或曾因饮酒,吸烟过度接受治疗;日常接触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
C.任何不明性质的包块,肿块,结节,占位,息肉,囊肿,赘生物,不明原因淋巴结肿大或脾肿大;
D.体格指数(体重kg/身高m^2)≥32或≤16(成年人)?
(2)正在或曾经患有:良、恶性肿瘤,尚未证实为良性或恶性的肿瘤,原位癌,癌前病变;高血压,冠心病,心梗,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心瓣膜疾病,心功能不全二级(含)以上,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脑血管疾病,脑卒中(含脑梗,脑出血),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脑或脊髓的损伤;慢性肾病,肾功能不全,肾切除;肝炎及肝炎病毒携带者,重度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胰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结节病;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尘肺,肺间质疾病,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功能不全;运动神经元病,癫痫;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法定传染病(含甲类和乙类);HIV阳性?
(3)1年内曾存在症状:进食梗噎感或吞咽困难;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咳血,呕血,便血(非痔疮出血)或黑便,血尿,中重度贫血(男性Hb<11g/dl, 女性Hb<9g/dl);不明原因的持续或间歇性疼痛(超过1个月);黑痣增大,不明原因持续或反复发热(超过2周),皮肤或粘膜的溃疡久治不愈;不明原因持续消化不良,黄疸;浮肿,蛋白尿;抽搐,进行性加重的震颤,肌肉萎缩,运动功能障碍;消瘦(非健身原因所致的6个月内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
(4)适用于女性被保险人:是否曾患有葡萄胎或其他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宫颈不典型增生,多囊卵巢综合征,乳腺结节;半年内存在阴道异常出血,乳头异常溢液,疼痛,糜烂或回缩,乳房表面皮肤凹陷,皱褶或皮肤收缩的症状?
(5)2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是否低于2.5公斤,是否早产,窒息,发育迟缓,脑瘫?
备注:
1.2年内的住院不包含如下原因住院
a.妊娠分娩,不伴有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b.外伤(非颅脑外伤、非多发外伤)已痊愈,无需后续治疗,无后遗症未遗留残障;
c.急性阑尾炎已手术,急性胃肠炎(无慢性胃炎肠炎病史);
d.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无并发症;
e.急性肺炎单次发作,无并发症已痊愈;
f.新生儿母乳性黄疸无其他并发症。
2.1年内的医学检查异常不包含如下事项:
a.乳腺小叶增生无结节或囊肿,或诊断为1-2期乳腺增生;
b.轻度脂肪肝不伴有肝功能异常、不伴有血糖异常、不伴有肥胖、不伴有嗜酒(每日饮白酒大于3两);
c.血脂升高不伴有BMI≥28,高血压,血糖升高,动脉硬化,且未服药情况下甘油三酯<4mmol/l,同时总胆固醇<7mmol/l。
d.矫正视力正常的屈光不正或超重未达体格指数32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