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e生保长期医疗险被保人健康告知

*如果您有以下被问及的情况,您将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服务(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来进一步反馈被保人的健康/身体情况,以获得更加精准的核保结果

| 健康告知全文

1.保险情况和就医行为

(1)被保险人过去2年内投保人身保险或健康保险时,有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条件承保;

(2)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存在健康检查结果异常或被医生建议进一步检查、复查、随诊、诊疗(检查项目包括:血液、尿常规、超声、影像、内镜、病理检查);过去2年内曾因病或意外手术、住院,或被医生建议手术、住院治疗(符合“下述情况,仍可正常投保”所列明的情况除外)。

2.健康状况:

(1)被保险人目前或过往有下列疾病、症状或情况:

肿瘤:良/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类癌、原位癌、癌前病变、交界性肿瘤;

结节或息肉:任何不明性质的包块/团块/结节/肿物/息肉(如甲状腺结节/肿块、乳房结节/肿物/肿块、肺结节/肺磨玻璃影/肺阴影);

心血管病: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狭窄、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缺血、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病、心脏瓣膜病、心功能不全二级及以上、肺动脉高压、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狭窄;

脑血管病:脑梗死/脑出血、硬膜下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瘤/畸形;

呼吸科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哮喘、肺结核、肺大疱;

消化科疾病:肝炎及肝炎病毒携带、肝硬化、肝衰竭、多囊肝、胰腺炎、克罗恩病(节段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胃肠道息肉、萎缩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

泌尿科疾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肾功能异常、肾/输尿管结石、肾/输尿管畸形、肾积水、多囊肾、肾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

血液科、风湿免疫科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严重贫血(血红蛋白<90g/L)、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炎、皮肌炎、硬皮病、血管炎;

其他: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癫痫、精神疾病、瘫痪;脊柱裂、股骨头坏死、肌萎缩、椎间盘突出;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或HIV阳性,严重听力障碍、严重视力障碍、高度近视(近视度数≥1000度),智能障碍,五官/脊柱/胸廓/四肢畸形或残疾,接受过组织或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畸胎瘤、葡萄胎、宫颈上皮内瘤变(CIN);

违禁药物、烟酒史:被保险人有使用迷幻剂、毒品或其他违禁药物史,或有麻醉剂、酒精、药物滥用或成瘾史,或吸烟指数超过400(吸烟指数=每天吸烟支数×吸烟年数)。

(2)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存在下列症状:紫绀、抽搐、晕厥、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咯血、吞咽困难、呕血、黄疸(新生儿黄疸已治愈的除外)、便血(非痔疮出血)或黑便、血尿、蛋白尿、消瘦(非健身原因所致的6个月内体重减轻5公斤以上)、不明原因持续或反复发热(超过2周)、黑痣进行性增大(超过6个月)、皮肤或粘膜的溃疡久治不愈(超过6个月)、乳头异常溢液(妊娠或哺乳期的生理性泌乳现象除外)/回缩/糜烂/疼痛、乳房皮肤皱缩/凹陷、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BMI≥30或≤16(成年人)。

(3)2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低于2.5公斤,或有早产、窒息或缺氧史、发育迟缓、脑瘫的情况。

3.职业情况

被保险人目前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特殊职业类别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注:这些职业之外的其他职业可以投保;曾经从事这些职业,但已转行为其他职业的,可以投保)

下述情况,仍可正常投保: 

1、消化科:

(1)急性胃肠炎:已痊愈,无并发症;

(2)急性阑尾炎:已手术治愈,无并发症;

(3)轻/中度脂肪肝:腹部B超仅提示为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4)胆囊息肉:已进行胆囊切除手术,病理结果为良性,且已治愈满6个月,无并发症; 

(5)胆囊结石(不合并胆管内结石、胰腺炎):已进行胆囊切除手术,且已治愈满6个月,无并发症; 

(6)新生儿母乳性黄疸:已痊愈,无并发症。

2、呼吸科: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肺炎、感冒:已痊愈,无并发症;

(2)急性支气管炎:单次发作,已痊愈,无并发症。

3、耳鼻喉口腔科:

(1)牙周炎、牙龈炎、龋齿;

(2)鼻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

(3)扁桃体或腺样体手术:病理结果为良性,且已痊愈。

4、眼科:

(1)矫正视力正常的屈光不正;

(2)沙眼、结膜炎、睑腺炎(麦粒肿)、霰粒肿。

5、心内科:

(1)新生儿卵圆孔未闭/房间隔缺损:已自愈,复查心脏超声正常,且未进行过手术或被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2)新生儿室间隔缺损:已自愈,复查心脏超声正常,且未进行过手术或被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3)新生儿动脉导管未闭:已自愈,复查心脏超声正常,且未进行过手术或被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4)血脂异常:未经药物控制的情况下,甘油三酯<4.0mmol/L且总胆固醇<7.0mmol/L。

6、外科:

(1)软组织外伤/肌肉拉伤/表皮外伤(非颅脑外伤、非多发外伤):已痊愈,无需后续治疗,无后遗症,未遗留残障;

(2)包皮手术、美容拉皮、隆胸手术。

7、妇产科、乳腺外科:

(1)妊娠分娩(不伴有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且产后痊愈)、宫外孕(已治愈)、流产(已治愈)、上环、取环、结扎;

(2)化脓性乳腺炎(已痊愈)、急性盆腔炎(已痊愈)、阴道炎; 

(3)乳腺小叶增生:近半年内经超声或钼靶检查确认仅患乳腺小叶增生,且不伴有乳腺其他病变;

(4)子宫肌瘤:已手术治愈满6个月,复查妇科超声正常。

8、泌尿科:

(1)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膀胱结石:已治愈满2年,复查泌尿系统超声、肾功能、尿常规正常;

(2)前列腺炎;

(3)膀胱炎:已治愈,复查尿常规正常;

(4)前列腺钙化:已治愈,复查泌尿系统超声、肾功能、尿常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