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笔记
大连公积金提取,7月起执行新政

大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于7月正式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大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支持: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此政策扩大了原先仅支持预售阶段的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提取范围,现房销售阶段也可提取,旨在减轻购房者资金压力,提高首付比例,减少贷款利息支出。

2. 放宽提取时间间隔限制:取消每月自动扣划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支付租赁住房租金作为提取间隔计算时间的限制。职工即使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租房提取,也可以在符合其他提取情形下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12个月间隔限制。

3. 放宽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限制: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提取情形的账户存储余额限制,职工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总额度不超过规定限制。

4. 商贷提前还款实现“政银直通”:利用商业银行共享数据,职工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转账偿还商业贷款,避免了先自行筹钱还款再提取的繁琐流程。

5.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商贷材料”全减免:通过政银数据共享,职工在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多种材料,只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简化了提取手续。

首批支持银行端提前还款的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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