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笔记
湖南公积金贷款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到30年

1. 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对市民疑惑的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答复,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期限的计算方式:最短为1年,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超过30年。

2. 提前结清贷款的市民,可以在结清后24个月内提取一次公积金。

3. 对于夫妻双方分别属于不同公积金中心的情况,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暂无法办理跨公积金中心对冲还款业务。

4. 市民可以增加配偶共同还贷,需要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5. 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如果贷款未结清,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因偿还配偶婚前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在结婚登记满12个月后办理,以后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

6.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得提取商业银行贷款提前还贷部分。

7. 住房贷款金额超过契税完税凭证计税金额时,还贷提取金额须在已还贷本息额中扣除购房提取金额后计算。

8. 已执行长租核减政策的职工家庭,在长沙市(不含浏阳、宁乡)再次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核减1套。

笔记参考:https://www.sohu.com/a/788241726_120914498?scm=1019.20001.0.0.0&spm=smpc.csrpage.news-list.4.1719281665273PMQHX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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