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笔记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放宽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2024-06-07
文号:苏房金〔2024〕39号
时效: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缴存人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领导小组通知精神,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首套自住住房认定:
- 2024年6月1日前网签:家庭在苏州无自住住房。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或有1套住房且已挂牌出售。

二、第二套自住住房认定:
- 2024年6月1日前网签:家庭在苏州有1套自住住房。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县(市)区有1套自住住房。

三、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以购房所在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

四、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 2024年6月1日后网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发布日期:2024年6月7日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笔记参考: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406/9b3a1a951cad4b3c9c69e2cbcfc69d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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