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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或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的9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的65%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
合同所称住院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部病房内支出的,且在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赔付范围内的以下费用:
①床位费,包括普通床位费和重症监护室床位费;
②药品费,所有药物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如果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此基础上有额外规定的,也包含在给付范围内;
③救护车费,指医院或急救中心的医疗专用救护车送被保险人入住医院的费用,包括救护车出诊费以及担架员出诊费;
④透析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注射费、输血费、输氧费、化验费、输液费、材料费(敷料、石膏、夹板及固定支架费);住院医疗费用不包括:空调费、取暖费、膳食费、护工费、陪人费、其它费、水电费、通讯费、特需服务费、营养性药品、杂费及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2)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住院治疗,需进行手术治疗,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手术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住院手术费用补偿后的余额的90%给付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手术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限额。
合同所称住院手术费用,是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费用,包括手术室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住院手术费用不包括:术前各种诊断、治疗费用和术后监护、观察和治疗费用及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3)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住院前14天(含)及出院后30天(含)内,因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医疗,保险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的90%给付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实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医疗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限额。
在上述期间内多次进行门诊治疗的,视为同一次门诊治疗。合同所称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门诊诊疗费(含普通门诊、特诊、急诊、专家门诊)、药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但不包括保险单签发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4)无理赔优惠
如果合同持续生效满3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在该3个保单年度内未发生理赔,则在第3个保单年度届满且合同续保时,您可享受无理赔优惠,该优惠相当于第4个保单年度合同应缴保费的10%,用于抵缴第4个保单年度合同的保险费。若您选择了分期支付保险费,则该优惠也须与保险费的支付一起分期享受。
该优惠可以持续享受,即第1、第2和第3个保单年度未发生理赔,则第4个保单年度续保时可享受无理赔优惠,第2、第3和第4个保单年度未发生理赔,则第5个保单年度续保时仍可享受无理赔优惠,以此类推。
以上各项保险金给付时,若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保险公司仅针对剩余部分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多次(指两次及两次以上)住院,每次出院与再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多次住院均视为同一次住院,即其保险金限额和给付均按同一次住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