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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期间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日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且未续保的,我们将继续承担因该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一百八十日。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如下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 、放射疗法 、肿瘤免疫疗法 、肿瘤内分泌疗法 、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含住院当日)七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三十日(含)内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上述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
(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期间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日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且未续保的,我们将继续承担因该次住院发生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一百八十日。
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如下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其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其因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在该次住院前(含住院当日)七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三十日(含)内支出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重大疾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上述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年度给付限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