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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将按累计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被保险人到达年龄,给付比例:18至40周岁,160%;41周岁以上,140%
其中,在交费期限内,累计保险费=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保险单年度;在交费期满后,累计保险费=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
(2)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境外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境外旅行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境外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境外旅行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境外旅行,我们至多仅对每次出境之日起连续不超过三十日(含始日与终日)的旅行承担保险责任。
(4)日本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日本旅行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日本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日本旅行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日本旅行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的每次日本旅行,我们至多仅对每次进入日本境内之日起连续不超过六十日(含始日与终日)的旅行承担保险责任。
(5)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步行或在骑行自行车时,因被机动车碰撞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步行及骑行交通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6)非营运乘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非营运乘用车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乘用车(含单位商务或单位公务车)期间因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非营运乘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非营运乘用车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7)水陆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水陆交通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租赁车期间因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水陆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水陆交通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8)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法定节假日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9)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电梯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电梯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0)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重大自然灾害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八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十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1)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飞机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十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期间,满期保险金
20年,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120%
30年,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140%
40年,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期间×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