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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一般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四类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下列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其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本条约定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3)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下列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特殊门诊治疗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4)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及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对于每一个被保险人,以上四类费用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之和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限额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年限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5)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症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症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四类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下列约定给付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
(6)重症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患有重症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在该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其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7)重症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患有重症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重症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本条约定的重症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重症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8)重症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患有重症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重症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特殊门诊治疗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9)重症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因患有重症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对于治疗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重症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该被保险人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对于每一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以上四类费用我们仅给付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并且我们累计给付的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之和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的年限额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的年限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我们累计给付的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症疾病医疗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