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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内,我们可以提供以下两类教育保险金保障方式,投保人在投保时需从其中选择至少一类并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载明。投保人可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申请变更,但须经我们审核同意;开始领取教育保险金后不得再申请变更。
大学教育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18周岁至21周岁的本合同约定的每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分别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领取金额向教育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年领取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交纳保险费数额的20%。
深造教育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22周岁至24周岁的本合同约定的每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分别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领取金额向教育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深造教育保险金。
年领取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交纳保险费数额的20%。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交纳的保险费数额;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年责任开始对应日生存,我们按 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教育保险金领取频率、领取金额与领取日
教育保险金的领取频率分为年领、半年领、季领和月领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上载明。其中,半年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516;季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26;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088。
投保人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变更教育保险金的领取频率。
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由投保人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批单上载明。根据投保人选择的教育保险金领取频率,第二个及以后的教育保险金领取日为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在之后每年、每半年、每季或者每月的对应日,如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投保人可在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前申请变更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含)后不得再申请变更。
(5)养老年金转换权
投保人可在首个教育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前申请行使养老年金转换权,行使养老年金转换权后,以上教育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自动终止,转换后的保险责任如下: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60周岁后的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领取金额向该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生存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年领取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开始至85周岁后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为保证给付期,在此期间内养老保险金为保证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该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保证给付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累计已经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计息),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① 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已交纳的保险费数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后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6)养老保险金领取频率、领取金额与领取日
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频率分为年领、半年领、季领和月领四种,由投保人在行使养老年金转换权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批单上载明。其中,半年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516;季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26;月领取金额=年领取金额×0.088。
投保人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变更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频率。
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由投保人在行使养老年金转换权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批单上载明。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频率,第二个及以后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在之后每年、每半年、每季或者每月的对应日,如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投保人可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前申请变更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含)后不得再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