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百科

中信保诚金悦行两全保险电销渠道版

2019-07-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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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金悦行两全保险电销渠道版

1、保险公司

中信保诚人寿

2、产品特色

提供身故保障、全残保障、满期保险金和其他利益 、满期保险金和其他利益。

3、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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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或疾病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主险合同已缴费年期数×本主险合同在年缴方式下的标准年缴保险费×K  K值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到达年龄相关,详见下列: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80周岁,120%。

其中,到达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单年度数-1。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上述第(2)项中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4)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上述第(2)项中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5)租赁车、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租赁车或网约车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租赁车、网约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租赁车、网约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上述第(2)项中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6)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上述第(2)项中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自驾车期间、乘坐租赁车或网约车期间、乘坐民航班机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上至离开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租赁车、网约车、民航班机的期间,不包括公共交通工具、自驾车、租赁车、网约车、民航班机自始发地出发以后,未到达目的地之前,被保险人在车厢、船舷以及舱门等之外的期间。 

(7)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主险合同已缴费年期数×本主险合同在年缴方式下的标准年缴保险费×105%上述各项保险金均为单独给付,并以一次为限。同一保险事故不会给付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我们给付相应保险金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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